本报讯(记者 思博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6日至5月6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于2017年8月23日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主持,督察组组长陈纯山通报督察意见,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张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刘文亮、樊少文,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市级有关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延安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延安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的告诫,注重开发与保护并重,预防与治理并举,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延安市先后出台了与环保有关的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环保联席会议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抢险市县联动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市县乡村四级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作为我省唯一列入全国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城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市自然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以来,延安市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重保护、促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率先在全国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使全省绿色区域整体向北推移了约400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提高了25个百分点。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市级创建森林城市重点项目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2014年被国家六部委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市,2016年被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
深入推进环保重点工作,通过采取集中供热、锅炉改造、气化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5%。加大境内河流整治力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葫芦河4条河流及25条支流70多个项目列入国家治理规划,以延河流域治理为重点的山水林田湖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启动。积极实施防洪保安、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景观建设等五大工程,开工各类项目79个,完成延安城区清淤疏浚130万立方米,河道生态修复34.79万平方米。加强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积极落实安全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成投资8688万元的王瑶水库流域“六闸六坝”,全市涉油区域共建设各种类型的拦污坝896座。
督察组进驻期间,延安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242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责令限期整改181家,立案处罚118家,罚款579.4万元,立案侦查14件,行政拘留11人,查封扣押42家,限产停产36家,约谈57人,问责208人。
督察组指出,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由于资源禀赋等原因,全市以能源资源开发为主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深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与中省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有差距
督察谈话中,不少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反映,一些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对延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缺乏深刻认识,存在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和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问题。
延安市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2014、2015年对各县区考核时均评为满分。
近三年来,延安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执法经费、垃圾处理经费分别平均下降3.6%、4.4%;2016年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同比下降80.2%。
近三年,延安市辖区共发生原油管道泄漏污染环境事件39起,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焦点,多次被中省挂牌督办,但延安市对此查处、追责不到位,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要求延安市在2016年出台《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但至今没有完成。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10个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有8个没有如期完成。
部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延安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存在逐级递减、环保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力度不够大,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到位有力。市城管局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力,全市1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不稳定和超标排放,延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垃圾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的隐患。市公安局没有遵循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被注销车辆没有实质性淘汰报废。
市商务局报废车辆补贴兑付仅占拆解车辆总数的14.1%。市水务局对红庄水库水源、取水量、取水水质及供水等情况疏于监督管理。
延长县政府在饮用水源地安沟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违法研究决策建设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2015年5月省环保厅专项检查指出后,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2016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但督察组现场核查时,仍有22座大棚未拆除。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河流水质呈恶化趋势,2017年第一季度,延河水质继续恶化,延河甘谷驿、谭家河和朱家沟断面连续3个月为劣Ⅴ类,2016年12月份《陕西省重点河段水资源质量通报》表明,北洛河流域5个水质监测断面,除直罗断面达标外,其余断面均未达标。宝塔区每年有近400万吨生活污水排入延河。
油气开发的环境风险依然突出,延安市境内有延长、长庆两大集团油气开采企业30家,有7000多公里输油管线使用年限超过10年,2015年以来有120处油气管道隐患被省挂牌督办。
冬季采暖季空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第一季度,延安市SO2和CO同比分别上升50%和63.6%,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6%。延安城区和店头区域大气污染较重。督察期间,黄陵地区煤化工周边空气质量监测日均值显示,PM10最高超标0.56倍。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公众投诉增多。
长庆、延长采油厂油气开采产生的油泥、含油废水等危废固废收集处置不规范,陕西大睿盛通环保安塞分公司油泥处理厂处置后的泥渣大量堆放于砖厂,延川永延污油泥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接收油泥量与实际处置量不符,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存在超出经营范围、违规转移医废和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
督察强调,延安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省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张道宏在肯定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同时,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反思,深刻分析,定向施策,建立整改责任制,严格时间节点,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把督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要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全过程管控的生态环保工作长效机制,让圣地延安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徐新荣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的路子。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建立台账,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抓好整改工作。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要夯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督查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
薛占海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延安将认真对待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追责问责,扎实整改问题,同时将聚焦重点领域,加快补齐环保工作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委、市政府处理。
宝塔区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其他各区县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