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环境保护脱贫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按照省环保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6〕20号)精神,环境保护脱贫方面主要有以下措施:
(1)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支持推广符合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全面推行村庄保洁制度,合力配置保洁人员,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在汉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黄河干流等重点流域贫困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严控高毒农药使用。
(3)逐步规范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支持贫困地区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推动种养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管。积极开展贫困地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区管理。逐步建立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对全省贫困地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5)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把生态创建和脱贫攻坚结合,利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以创促治”“以奖促创”等政策效应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要向贫困地区倾斜。
(6)加强对贫困地区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帮助各级政府加强综合决策。将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等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向贫困县所在地市通报。对环境质量出现明显变化的,及时进行预警,方便地方政府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