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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示范和典型引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本报评论员
  农村“三变”改革具体怎么改?在8月25日召开的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产业脱贫现场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指出,农村“三变”改革要突出典型引路,大胆创新,通过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分抓,在全市抓200—300个典型示范点,抓出成效,形成经验。
  “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改革试点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试点及典型经验对于改革全局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样需要从示范和典型中总结经验,从具体的示范和典型实践中去推进改革。
  目前,全国各地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已经涌现出了许多“三变”改革典型,比如贵州塘约、榆林赵家峁、礼泉逢火等地,通过把闲置和低效的农村资源、资金有效利用起来,盘活贫困地区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了农村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率先创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功之路,有力践行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市一些县区在“三变”改革上也形成了很好的典型经验,比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将全村22500亩撂荒地、沟洼地、滩涂地和山林地流转到村集体,成立生态旅游经济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将土地资源和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量化折股,入红60万元,合作社按占股比例给群众分红。再比如黄陵县双龙镇的索洛湾村,发挥靠近矿区和黄陵国家森林公园的优势,带领村民集资入股参与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厂、停车场、运输公司、农家乐等项目,使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转变,2016年村民人均收入达到2.8万元。典型是示范、是引导,可以让我们在改革前行的进程中少走弯路。当前,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从这些先进典型中汲取经验,学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从中得到启示,并把这些经验结合到自身的工作中,更好地推进改革。
  据了解,目前,全市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确权耕地面积457.97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8.56%,确权承包农户33.24万户,发证率98.03%。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经验,夯实“三变”基础,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县区抓3—5个“三变”改革试点、乡镇开展试点的要求,市县各级领导要指导县区、乡镇尽快抓出一批改革示范点,以点及面,示范推广,加快农村改革步伐。
  在吸纳典型经验的同时还要尊重实践,要根据各村不同的立地条件、资源状况、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争取突破,积极探索“三变”改革的不同路径和模式。只要是符合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律,就要给予支持,鼓励试、大胆改,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试点,以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农民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