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文明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以乱张贴、乱涂写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小广告”“野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范围所有市场、小区、道路、街巷、场地、建筑、楼道、围墙、路面、桥梁、线杆、护栏等建(构)筑物、设施和树木上,张贴、喷图、刻画、刷写“小广告”“野广告”。
二、对已经存在的“小广告”“野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
(一)由宝塔区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参加,负责全面排查居民区、集贸市场、街道等市区的“小广告”“野广告”。各单位、各部门、各社会组织依照“谁主管谁负责、产权谁管谁清理”的原则,全面监督落实清理工作。保证墙体等“小广告”“野广告”污染面的整体干净、整洁。
(二)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宝塔区参加,负责打击乱贴“小广告”“野广告”的行为人、组织者及不法利益链条,强制关闭“小广告”“野广告”联系电话,并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将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三、希望全社会、全体市民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清除“小广告”“野广告”这类城市牛皮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支持,才能取得实际成效。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投入到这场清理、整顿、打击“小广告”“野广告”的专项行动中来,为树立圣地新形象,建设文明和谐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野广告”专项整治举报电话:12319或2110550
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