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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省委《关于深刻汲取魏民洲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8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党委党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深刻汲取魏民洲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在家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通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持续改进作风,把中央改进干部作风、加强廉洁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拥护中省决定。我们要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中省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落地生根;要始终严以律己,做到防微杜渐。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把机关作风建设和自身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高度重视,持续用力,抓紧抓好;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把法治思维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各项职权,做法律权威的坚定捍卫者,地方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有力推动者,引导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带动全市人民形成尊崇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努力为法治延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