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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93 在国土支持脱贫攻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省国土厅、省扶贫办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意见》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20号)明确:
  (1)土地保障方面。对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的56个县(区)每年各安排增减挂钩指标500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资金收益全部用于贫困地区土地复垦、耕地质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
  (2)扶持产业发展方面。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预算投资5亿元,“十三五”期间拟向贫困地区投入资金16亿元,促进增收。加强贫困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6年,安排贫困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7个,建设规模45万亩,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任务时,增加贫困地区建设规模。优先安排贫困地区25度以上不宜继续耕种的陡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
  (3)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完善我省征地制度改革,严格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贫困县征地补偿不低于省定标准。
  (4)矿产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地勘基金70%的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面向贫困地区倾斜,从2016年起,每年用于贫困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低于70%。
  94 在人才支持脱贫攻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人才支持办法》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126号)对此进行了明确。
  (1)用好用足中央精准扶贫人才支持政策。大力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每年选派教师约2000名,培养500名;城乡对口支援每年选派医务工作者约600名,培养500名;科技人员专项每年选派科技人员约1500名,培养200名;文化工作者专项每年选派文化工作者约1200名,培养150名;社会工作者专项每年选派社会工作者约60名,培养30名。每年选派旅游人才约50名,培养50名。
  (2)加强我省对贫困地区人才支持服务。加大面向贫困地区的专业人才挂职服务和培养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和人才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3)加快贫困地区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支持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和平台,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评价表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