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瑞)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充当校车,且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了14人。近日,延安交警查获一起“校车”严重超员行为,并对涉事幼儿园进行了严肃处理。9月4日7时20分,延安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枣园中队在兰家坪十字路口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查,该车辆并未取得校车标牌就提供校车服务,且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核载6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共乘坐了14人,其中包括1名司机、1名幼师、12名儿童,超员竟达133.3%,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对车上12名儿童进行安全转移,随后将驾驶员高某银和涉案车辆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明,该驾驶人高某银为幼儿园法人。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高某银两项违法行为做出合并处罚1.52万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决不允许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交警一大队也将此事件抄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