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4日向社会公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为何出台此意见?平台建设的总体考虑是什么?规范实体平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平台如何进行规范化建设?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问: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是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在平台建设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平台体系不够完善、平台功能和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定位难以实现,直接制约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亟须解决。为此,司法部在就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明确工作思路、任务措施、运行模式、工作保障等重点问题,从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合理布局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更好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问:意见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二是明确了平台建设思路。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电话热线和网络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三是明确了平台建设目标。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问: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请问意见在规范实体平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大多集中在县(区)、乡镇(街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需求呈现多样化特点。近年来,不少地方依托司法行政现有资源和政务服务平台,着力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意见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实体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同时还加强人员配备。
问:意见在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方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目前,全国20个省(区、市)已经实现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覆盖。从各地运行情况看,12348”热线已经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途径,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意见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作为一个单独部分,明确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总体架构、主要功能和建设模式。
问:司法部如何通过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答: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创新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意见规定,平台总体架构为“一张网络,两级平台”,由一张网络覆盖全地域、全业务,纵向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形成以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中枢,以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集群。从平台功能看,网络平台功能包括服务功能和监管功能。网络平台采取统分结合的建设方式。“12348中国法网”及移动客户端、“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由司法部负责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由各省(区、市)建设;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建设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问:如何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取得实效?
答:一是要加强政策保障。意见要求各地积极争取把平台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二是要推进工作落实。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建设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层层抓好落实。三是要完善经费保障。意见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众知晓度和支持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