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审计机关在监督脱贫攻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16〕68号)明确的审计基本原则是: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坚持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坚持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坚持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明确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①精准扶贫政策审计。重点审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落实、资金保障、风险防范、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方面情况,关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要求是否执行到位,对干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②移民(脱贫)搬迁审计。重点关注移民对象核定、补助资金兑付、项目竣工决算等情况,严格控制移民(脱贫)搬迁项目成本。发现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滞留欠拨等问题,揭露和查处贪污私分、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③产业扶贫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安排的产业发展资金、扶贫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产业扶持对象合法权益的维护,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等情况。④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扶贫审计。重点审计围绕教育扶贫政策实施的大、中、小学生的教育资助,“雨露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⑤生态扶贫审计。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国土、矿产、林业、水利、环保等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使用,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效果等情况。⑥社保兜底扶贫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及兜底扶贫对象的认定、发放程序是否合规等,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2)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办法》(陕审发〔2016〕104号)规范了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管理和项目投资行为,明确了审计机关和国土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监督部门的协作机制。①审计目标:通过对全省移民(脱贫)搬迁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跟踪审计,揭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②审计对象:全省10个设区市、79个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扶贫、国土、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延伸到相关单位。③审计范围:按年度对涉及建档立卡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搬迁、生态搬迁和其他搬迁类型专项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④审计内容和重点:跟踪审计易地搬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易地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补助的发放是否做到精准识别、精细管理;审计移民搬迁安置房和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筹集、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易地搬迁项目工程管理及质量情况;完工项目的工程结(决)算情况;易地搬迁的绩效情况;关注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⑤审计组织与分工: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开展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各地市审计局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和同级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计,组织对县(区)移民搬迁工程结(决)算项目实施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