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英 贺凌男 记者 高乐)储户原本要存3000元,银行工作人员误将存款金额输错成了30000元,多方联系储户却拒不返还。近日,延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储户返还不当得利2.7万元。
2017年2月,王某到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因该笔存款为小额存款,无需填写存款凭证,王某便直接将3000元现金及银行卡递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张某。张某在办理存款业务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误将存款金额3000元输为30000元,并成功办理业务。当天下午,张某核对账目发现存款错误,便与王某联系要求返还多余的2.7万元,不料却遭到拒绝,张某只好自己先垫付了此笔款项。随后,张某多次向王某催要这笔款项,但均遭到拒绝,万般无奈的张某只好将王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通过询问原告张某和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等方式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电话劝告、上门释法析理等方式耐心劝导,最终王某表示愿意返还多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