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峰 通讯员 郝扬)近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按照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要求,我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等渠道对《延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7月初,省委环保督察组与延安市初步沟通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提出了“先行先改”的工作要求。我市迅速安排部署,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启动。8月23日,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延安市情况反馈会召开之后,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细化研究,确定了正式方案。9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主持召开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与相关县区及部门签订了整改任务交办书,印发了《延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据悉,《方案》对反馈的三大类15项共45个问题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提出整改时限要求。针对“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针对“部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逐级落实环保责任;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的问题,全力推动水、大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质量;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问题,逐一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针对省委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认真做好调查,严肃追究到位。同时,《方案》还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力度,开展深度督查,严格实行生态环保考核“一票否决”,依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今后,我市还将对各项整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民群众对解决环境问题的信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