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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5日
“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凤凰广场举行
  本报讯(记者 高乐)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宝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共同承办的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凤凰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平到现场视察。
  “这几本书编得很好,非常有针对性,对群众来说比较实用。”杨东平首先来到广场中央写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大型主题牌前,一一翻看了宣传台前摆放的宪法宣传资料,对其中的《农民工学法用法读本》《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七五”普法农村法律知识读本》等表示赞赏。在宪法法律朗读、书写区及互动答题区,设置了包括宪法法律知识、十九大报告重要内容、党章党规等题目,许多市民踊跃参与,场面非常热闹。杨东平认为,此次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参与性、互动性较强。
  活动现场,来自市、区的3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在广场两侧顺次排开,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册、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杨东平依次参观了市、区各单位宣传点,在每个咨询台前与宣传人员热切交流,详细询问各单位的宣传重点,并提出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宝塔区城管局宣传点前,杨东平详细了解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的立法后反馈情况及学习宣传情况,他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延安市城市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杨东平对这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形式、规模等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单位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切实为法治延安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