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冯博 记者 高乐)一男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因酒驾被抓。近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酒驾案件,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张某,吴起县人,刚刚刑满释放不久。今年10月20日,张某驾驶着自己的小型轿车,从该县新寨社区向吴起县二中及和居幼儿园方向行驶。行驶途中,张在路过的一商店内买酒并饮酒。随后,当其行驶至和居幼儿园门口时,在此处负责疏导交通的执勤民警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其身上酒气熏天,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张某体内的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为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及安全,民警将张某带往吴起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并让其在醒酒室醒酒。经抽血鉴定,张某当天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6.8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检察院认为,张某醉酒驾驶车辆,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遂依法将其起诉至法院。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