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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2017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锐意开拓探新路“五大亮点”齐绽放
    ●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向群众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
    ●在延安大学成立炜衡律师学院
    ●人民调解进法院
  今年以来,延安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围绕“一个中心”、营造“两个环境”、坚持“三化方向”、深化“六大举措”为工作思路,科学谋划,狠抓落实,锐意开拓进取,奋力追赶超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在全省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介绍了经验,全省“七五”普法现场会在我市黄龙县召开,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上介绍了经验,整体工作亮点纷呈,受到省、市充分肯定。
  亮点 1 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
  县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档升级
  2017年,在市司法局大力支持下,黄龙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启动了县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提档升级工程,于8月率先建成了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总体设计坚持“既充分满足当前,又更加注重长远”的思路,以“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体验性”为主线,结合黄龙县情实际和不同人群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广泛运用现代化高科技多媒体技术,融合传统图文实物,生动阐述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系统展现法治进程和建设成果。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共设置综合展示、互动体验、新媒体普法三大板块,其中综合展示包括:法的概念、法的渊源、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中国普法、法与人生、党内法规、专题学法、法治人物、以案说法、禁毒警示教育、法治黄龙、名人说法、宪法知识树13项内容;互动体验包括:模拟量刑、消防实物、森林防火、交通安全、图书阅览5项内容;新媒体普法包括:VR体验、普法智能机器人、普法测试、快乐普法角、签名留言5项内容。
  该局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的同时,还同步建立了全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党建、廉政、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教育阵地。2017年9月20日,全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暨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现场观摩会在黄龙县召开,来自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各地市的司法局长观摩了宣传教育中心。
  亮点 2 推行普法“两个三”工作机制
  补齐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短板
  今年以来,针对以往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农村(社区)普法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两个三”工作机制,并在全市基层村组和社区推广。这一机制不仅整合了司法行政资源,打好了“组合拳”,而且,补齐了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短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两个三”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谁来干”和“怎么干”两个核心展开。第一个“三”,主要解决基层普法“有人干”的问题,明确三个人: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全市普遍开展创建标准化重点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要求参与创建的村、社区配备一名法治副主任,负责对本村(社区)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为每个村选派一名法律顾问,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通过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培训,在每个家庭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努力使每个家庭都有一名懂法律常识、知晓法律维权渠道的“明白人”,消除普法盲区,打通普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第二个“三”,主要解决基层普法“怎么干”的问题,以县为单位,制作三张卡,发到农村(社区)每个家庭中,即: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援助卡、普法菜单卡。面向农村(社区)群众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向群众明确告知本村普法和法律服务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让群众在有法律需求时随时得到帮助。推广“菜单式普法”宣传方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作普法菜单卡向基层群众发放,努力做到精准普法,满足群众个性化的法律知识需求。各县区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普法热线,持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面向农村(社区)发放法律援助卡,选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值守热线,畅通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共入户发放“三张卡”379774张,明确村(社区)法治副主任1339名,培训“法律明白人”62005人,确定法律顾问613人。全市举办普法讲座668场,发放宣传册(页)1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707人,制作宣传标语、悬挂横幅1600多条,受教育群众40.4万余人。
  亮点 3 在延安大学设立律师学院
  搭建律师服务能力提升平台
  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引领律师走知识化、专业化道路,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北京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与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共同成立了“延安大学炜衡律师学院”。
  由律师出资创办律师学院可谓首创。延大政法学院和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经过反复酝酿和磋商,在保障和管理机制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延安大学炜衡律师学院”是双方本着公益性、非营利性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创办的,为政法学院下设的二级机构,不占用政法学院的经费和编制,由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提供100万元作为学院经费,以10年为合作期限,每年支付10万元。由学院按照律师业务和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和开发教学课程,保障律师学院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照校企共建的原则,双方的精诚合作,炜衡律师学院设立了学院理事,院长由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屈金冈担任,主持学院全盘工作。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分别由政法学院委派,负责律师学院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理事由双方协商确定,健全机构保障了学院的规范管理和运行。
  律师学院在教学设置中,组织开发优质课程资源,举办由法学理论及实务界知名人士参加的讲座,加强学术交流与科学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沙龙、业务研讨、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活动,继续组织“炜衡杯”篮球赛等文化体育活动,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律师高端业务的法律专业人才。
  亮点 4 推行“特邀人民调解进法院”
  多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形成

  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调解协会在全市推行“特邀人民调解进法院”,探索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新机制,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从诉讼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减少诉讼、降低成本、方便群众”的原则,以社会稳定为导向,以“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多调衔接、调判结合”为总体思路,在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成立诉前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畅通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渠道。宝塔、黄陵、甘泉等县区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密切配合,先行试点,将辖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引入人民法院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为群众提供了多元化、可替代的纠纷解决方式,化解了大量纷纠,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特邀人民调解进法院”推行中,由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督促检查诉调对接工作的落实,共同协调市财政局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定额补贴经费和人民调解的依案定补经费。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积极指导县(区)人民调解协会依据章程加强对诉前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并将诉前调委会和调解员纳入人民调解年度培训考核范围。延安市司法局与市中院明确要求,具备成立诉前调委会的县(区)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派驻诉前调解室,调解民间纠纷案件,为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便利。目前,已经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县(区)人民法院,为诉前调委会或派驻调解室和调解员提供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桌椅等办公设施,并将“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所需经费、人民调解员人身意外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当年预算资金进行安排,给予足额保障。县(区)司法局要按照《陕西省人民调解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人民调解员依案定补待遇。
  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建立联席会议、法官指导、调解员考核等制度,加强对程序的指导、规范管理以及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理顺诉调对接流程,完善司法确认制度,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亮点 5 打造诚实守信司法鉴定机构
  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司法局强化领导,多措并举,为打造诚实守信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了不懈努力。
  弘扬延安精神,端正司法鉴定人执业理念,打造服务型机构。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延安红色资源优势,用延安精神教育和武装司法鉴定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刻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职责使命,激发司法鉴定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采取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剖析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
  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打造群众信得过机构。各司法鉴定机构本着服务为民、方便为民的原则,特别是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耐心解答疑问、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真正让当事人满意。积极为困难、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司法鉴定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组织司法鉴定人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引导司法鉴定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立完善司法鉴定诚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以“四公开”“八统一”为抓手,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新机制。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按照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对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程序、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流程等进行公开。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严格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签订委托书、统一收取鉴定费用、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的“八统一”,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