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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市纪委、市监委发出通知要求
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本报讯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发出《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或接受“一桌餐”吃请;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等“幌子”,借公务之机、培训学习考察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或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进行;严禁下乡检查、考核、调研接受土特产品;严禁公车私用,或变“公车私用”为“私车公养”;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或违规操办“乔迁宴”“升迁宴”“满月宴”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工作,以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市监委将成立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以强有力问责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延安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市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11-12388;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电话:0911-2160789;举报邮箱:449156594@163.com;延安清风网网站:www.yaqf.gov.cn。也可通过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拨打热线12345电话反映,利用“延安12345”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随手拍上传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