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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30日
声明
  延安市建宁工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富县直罗香炉沟开办石料厂,拖欠富县供电分公司2015年12月电费32537.99元。按照《电力法》《电力管理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请贵公司在登报后10日内缴清所欠电费,逾期不缴,我公司将诉诸法律,造成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联系人:郭延军  电话:13909118368
  联系人:王霞    电话:17729220618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富县供电分公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