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瑞)子长一男子和朋友聚会喝了四五瓶啤酒后,仍冒险开车上路,没走多远就发生了肇事。目前,该男子已被子长警方刑事拘留。
1月3日19时许,子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勘查现场返回途中,行驶至子长县城张家沟三岔路口处,发现两辆小车相撞。调查时发现其中一名驾驶人刘某某说话支支吾吾且表述不清。民警随后对双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但刘某某拒绝检测,后被民警强制带至子长县医院进行血液提取。1月4日,事故中队民警将刘某某的血液送至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出血醇浓度为155.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刘某某交代,1月3日下午,他和两位朋友在县城一KTV喝了一箱半啤酒,刘某某本人喝了四五瓶,喝完后觉得肚子有点饿,就开车到石窑坪吃饭。此时县城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路面湿滑,但他仍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发生了交通肇事。
1月8日,该大队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刘某某依法刑事拘留,还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