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而言,稳定是金;对百姓来说,平安是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对市民来说就是生活安康、环境安全、社会安定。通过开展“平安延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市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捧得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延安由“平安”迈向了“长安”。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我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党委、政府始终把安民利民作为“第一选择”、把百姓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意见》,市县乡村层层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推行《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和工作鉴定制度》,使得综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硕果累累,离不开“坚持”一词,凭借着坚持,我们重现了延安时期的良好社会风气;凭借着坚持,我们化解了社会的矛盾纠纷;凭借着坚持,我们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让外地游客感到了平安,让本地老百姓有了更强的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市综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只是总进程中的一个站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对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提炼,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动态过程、是一个逐步走向科学的发展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继续坚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让老百姓有更强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幸福就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