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楠)近日,在共青团陕西省委等18家单位联合开展的2016-2017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荣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立足实际,创新检察工作形式,着力打造亮点工作,联合黄龙县城西社区成立了“幼苗工作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绿荫法律工作室”,形成了“检察院+社区+学校”的工作模式,达到了“年有计划,月有主题”的工作目的。同时,该院联合黄龙县各个中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该院干警对贫困留守儿童“一对一”开展长期帮扶。该院还采用“检察官寄语”“法律讲堂”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法律,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制理念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