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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受伤 伤者索赔却遭拒绝
经法院调解伤者终获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 刘延梅 贺凌男)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索赔却遭到拒绝。日前,延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7年7月,鲁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延川县大禹街道办某村公路处,与杨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摩托车受损。鲁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保险。杨某某住院治疗41天,除去鲁某垫付的7.09万元,保险公司垫付的6.7万元,仍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未得到赔偿。在向鲁某和保险公司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杨某某一纸状将鲁某诉至了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鲁某于1月15日向杨某某交付了赔偿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