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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1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阚延军、白小平、彭安季、杨东平,秘书长庞辉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宏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孟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国彪,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6日在延安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姚靖江指出,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姚靖江就筹备好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筹备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认识清、流程熟、责任实、纪律严,全力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大会筹备处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夯实任务,确保筹备工作细致,组织工作完备,安排工作周密,起好牵头抓总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吸纳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形成一份全面客观、精练严谨的工作报告,向代表答好首份答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尽快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和谋划工作,向会议提交高质量的工作报告。要强化会风会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守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会风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