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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实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精准打击,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控制农村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帮派和宗族黑恶势力。
  2.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
  3.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板”,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赌债,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4.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行业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特别是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县区涉及暴力抢占、强迫买卖、强行挡路、敲诈勒索、非法开采和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采取“职业化”“组织化”方式,蓄意滋事,插手医患、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聚众堵门、堵路的闹事团伙,替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7.公检法等政法系统内部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构成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市委政法委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
  3.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真实有效、证据确实充分,经查证属实的,市委政法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向市委政法委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911-21661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保密邮箱:
  yazfshce@yanan.gov.cn
  yashce@yanan.gov.cn
  来信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市委3号楼市委政法委209室(邮编:716000)

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