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龙楠(整理)
2017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在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延安市安监局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的表彰和奖励,荣获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此之前,延安市安监局得到了国务院安委办的通报嘉奖,还被评为全国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这不仅是我市安监局建局以来首次荣获的两个全国奖项,更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肯定和认可。
亮点1 开展了为期200天的专项大检查
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前的全市“隐患清剿”行动和十九大召开前的全市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两次大检查专项活动共为期200天。并实行了市级行业部门包县区督查制度,组织16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对各县区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做事故对待,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住不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2404个,参加检查人员54918人次,抽调专家4354人次,共检查企业15193家次,整改一般问题隐患17350处,治理重大隐患50项,问责曝光问题单位55家,从源头上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亮点2 全市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明显
围绕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并将专项整治由阶段性整治向建立长效机制延伸,有效地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全年全市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0起,下降83.33%;死亡人数减少36人,下降83.72%;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下降19.92%、20%和21.67%、20%;原油泄漏事件大幅度减少,由去年的11起减少到今年的3起,下降了72.72%。
亮点3 “执法年”活动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876起
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组织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重点部位、要害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零容忍、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执法年”活动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876起,行政处罚3558.32万元,停业整顿448家,关闭7家,吊销经营许可证7家,暂扣证照181家,行政拘留27人。其中,全市安监系统立案查处116起,结案115起,取缔关闭9家,吊销证照7家,行政处罚506.54万元,有效震慑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亮点4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准入关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准入关口。全年共受理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714件,审批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603个。其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565个、危险化学品经营87个、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5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予许可60个,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1个;进一步落实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等人为原因导致安全隐患屡查、屡改、屡生等问题;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颁发三级标准化达标证书22个。
亮点5 双重预防机制构建两道安全生产“防火墙”
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安塞区、洛川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试点并总结推广试点县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通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了两道“防火墙”,推进企业主体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提升了安全生产水平。特别是试点县区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选树的标杆企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亮点6 推行“月排名季讲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在研究出台《延安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推行了“月排名季讲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全面衡量、重点评价、奖惩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将一些重点工作进行刚性量化,制订了《通报排序及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倒扣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坚持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进行讲评,年终进行考核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掀起创先争优、追赶超越的浓郁氛围。
亮点7 创新推出安全监管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法
创新推出安全监管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法,坚持在每个季节变换前,认真分析下一季节一些行业领域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科学研判潜在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订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预防措施以及监管要求,做到突出重点、提早部署、对症下药,牢牢把握住了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权,避免了“眉毛胡子一把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安委会的充分肯定。
亮点8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组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组织开展了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和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先后在《延安日报》开设《书记县长谈安全》专栏,在延安电视台开设《县长局长谈安全》访谈栏目。制作了“圣地安监”安全宣传手机APP,通过采取“互联网+安全宣教”和“手机网站互动”等智能化方式,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在报刊、杂志、网站设置了5个专栏,刊发专题文章26篇,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16083条,曝光违法典型案例27个。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和“百场培训进千企”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3期,培训各类人员9125人,核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569个、《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1939个。同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各县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亮点9 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延安新区“6·21”建设施工行业中毒窒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13名责任人严格追责。其中,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行政处分6人,解除劳动合同3人,诫勉谈话1人。对事故企业高线处罚70万元,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分别给予上年度收入40%的罚款。同时,注重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警示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亮点10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成果显著
对照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对标自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改革任务台账》,研究起草了《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加快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对每项改革任务划出“路线图”,找准“着力点”,明确“时间表”,做到全市上下“一盘棋”、改革内容不漏项,使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