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生检察长在富县张家湾镇杨家湾村调研扶贫工作 通讯员 潘振洲
2017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延安转型发展、追赶超越这一主线,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始终突出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坚持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全力为延安转型发展提供服务。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15人,批捕非公企业职务侵占等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10人,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0人,起诉64人。助力脱贫攻坚,依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人。《关于延安市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调研分析报告》受到省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市院29名干警包扶39户贫困户,刘惠生检察长先后7次深入到联系村富县张家湾镇杨家湾村调研精准扶贫、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并协调资金100余万元,帮助村上硬化巷道、改善居住环境、发展主导产业。市院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包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派驻双流湾村第一书记成纲被省、市、县、镇分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
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40人,提起公诉2931人。依法决定不批捕354人、不起诉284人。共批捕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32件47人,起诉14件18人。依法处理各类控告申诉及举报16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余元,市院和安塞区院、洛川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坚持一手抓查办案件,一手抓积案线索清理,市院先后4次召开县区院检察长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和清理积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跟进督促落实,为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工作做好准备。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2件207人。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结,起诉率96.2%,判决率96%。《延安市检察机关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等奖。
法律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3件,监督立案后判决39人。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依法纠正漏捕106人,纠正漏诉128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09(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5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145(件)次。共受理民商事和行政申诉案件299件。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707(件)次,监督纠正执行不当80件。
规范司法水平有了新提升。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办案全面实行电子卷宗并采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实现了对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2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2件,公开法律文书306件。评查各类案件552件,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26项,逐一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新进展。按照市委和省院安排部署,提早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延安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时完成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得到省院党组的肯定和表扬。全市共有219人通过遴选进入员额检察官(其中第二批入额47人),入额检察官已全部配置到业务部门办案。司法责任制和各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市院和13个县区院检察长均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内设机构改革一步到位。按照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143个下降到现在76个。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展顺利。共发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经省院批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2件,已全部开庭审理并当庭审判,支持了公益诉讼人的全部请求。
检察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先后4次召开全市县区院检察长座谈会,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支持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年共核查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4件6人,依纪依规处理1件3人。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大教育、大培训”计划,通过专家讲座、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全年共举办了32次岗位练兵竞赛、40次理论辅导、18次研讨交流,共选派350余人次参加了高检院、省院和市委举办的各类培训。四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大载体、大党建、大融合”的思路,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重新调整了支部设置,由原来的15个支部整合为10个支部。投资30余万元建成了党员活动室和“检察书苑”。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职责。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全市基层院建设年度目标,重新调整了市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工作,确定了示范院和重点建设院,通过目标责任考核、抽样评估、巡察约谈等措施,促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市院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市委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吴起县院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富县检察院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另有8个集体、2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01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延安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发扬延安精神,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总体思路,着力打造“延安检察”品牌,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新业绩,努力使延安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