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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山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草一木皆有专人管理
  本报讯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保障和物质基础。为了严守林地保有量生态红线,提高管护质量,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日前,劳山林业局在全局范围内实行林业局、林场、管护站、护林人员四级林长负责制,确保辖区内每株草木都有专人管理。
  具体实施中,局长为一级林长、各林场场长为二级林长、管护站站长和稽查队长为三级林长、各林场护林人员和稽查队员为四级林长。一级林长主要负责领导林业局区域内林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二级林长是所辖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辖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林长履行职责。三级林长要做好检查指导和监督护林员林长的工作,每月组织下一级林长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业务知识;负责制订管护站工作制度及巡护计划,做好管护站管辖的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发现案情及时报告,请示处理。四级林长要按照巡护计划每月在自己责任区巡山自查四个周期以上,认真填写管护日志,抓好自己责任区护林防火设施和组织建设,开好林区群众护林防火、资源管护等有关会议。
  劳山林业局还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制订巡查、督察、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局林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对全辖区林长名单进行备案;通过督查,及时发现、落实和处置相关问题。
  “到2018年2月底,我们要建立局、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18年3月底,全局各林场全面落实管护站、护林人员林长制和巡查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主要是林场重新划定责任区、签订各种责任合同、林政护林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其他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全局要实现无大的森林火灾、无大的破坏森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劳山林业局党委书记、一级林长张孝民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