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姬燕妮)“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拿到这笔工资,我们就能安心过个好年了!”为了让农民工安心过好年,近日,志丹县法院在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先后向刘某某等45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兑现工资合计61.5万元。领到钱的农民工兄弟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连声向该法院和法官表示了感谢。
被执行人高某某在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支付刘某某、王某某等42位农民工工资,共计49.5万元。1月26日,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法院调解后生效,但到了履行还款期限,高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某、王某某等人于2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志丹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查明高某某在志丹县某单位有工程款76万还未结算,遂将其中的49.5万元扣划至法院,成功将刘某某、王某某等42位农民工的工资款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刘某拖欠农民工边某工资2万元一直不予支付。2014年,边某起诉至法院后,刘某彻底失踪,不但家中无人,连户籍处也无法查找刘某正确的身份信息,导致执行人员无法对该起拖欠工资案件进行网络查控。今年2月11日,根据边某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在刘某家巷口蹲守将其抓获,并于第二日将案件款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了边某。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高某某、宋某某两名农民工,先后在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工地干活,但一直未收到李某某的工资。2017年4月25日,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又玩起了“躲猫猫”,近半年没有再露面,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今年2月12日,根据案外人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连夜前往李某某的临时落脚点,并与2月13日上午7时30分将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李某某依法带回法院。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李某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以物抵债的形式履行了执行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