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班姣)去年,甘泉县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奋进,在挑战中发展,展现出新常态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为甘泉县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共有20余人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亮点。
据了解,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0件,同比增长22.5%;审(执)结1444件,同比上升23.6%,结案率达97.57%,没有发生超审(执)限案件及超期羁押问题,审限内结案100%。办案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受理刑事案件93件,审结88件,结案率达94.62%。受理民事案件1004件,同比上升16.3%;审结984件,同比上升15.4%,结案率达98%。
在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春季集中执行大会战”等一系列执行行动方面,该院组织召开两次执行款物集中兑现大会,现场兑现案件款530.2万元。建立了执行办案网络平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累计网拍9次,成交额159万余元。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例。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21人,涉公职人员3人。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83件,执结372件,同步分别上升27.3%和19.8%,结案率达97.12%。执行到位金额4856.82万元。执行工作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方面,完善简易案件快调快审快执机制,落实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制度,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确认,积极促成协议的自动履行。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第三方调解室、诉调对接室,化解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共化解案件155件。
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进村入户524次,化解矛盾纠纷59起。坚持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旅游产业,在雨岔大峡谷景点设立旅游法庭,开展“法庭送法进景区,大家一起来学法”活动,成立“景区法律调解室”,就地化解旅游纠纷。积极开展化解长期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建立信访专户档案,逐案落实化解责任。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
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开通绿色通道,为84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400万余元。为26案43名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1.4万元。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对石门镇油粉村贫困户进行团队式帮扶,协调13余万元用于村两委会阵地建设,被省高院授予“2017年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主动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集中执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设立举报专栏,扩大司法公开,全面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组织庭审评查15场次,组织评查裁判文书526份。
此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案871件,占案件总数的60.31%,逐步形成“一切为了审判、一切有利于审判”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人才兴院”战略,提升法官干警业务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培养学习型法官。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充电。定期邀请教授、学者和省法院的专家法官来院授课,讲解法律专业知识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法官干警的业务水平。选派外出培训学习,让干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一年来,共举办法律大讲堂15场次、选派法官参加培训57人次,赴国家法官学院、江苏省高院、苏州市中院、省高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市中院开展司法学习交流35人次,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