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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五大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力争达到279天
  3月6日,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我省将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绿盾自然保护区整治行动等五大行动,全力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向好,早日实现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目标。
  2018年,在空气质量方面,我省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3%,达到51微克/立方米;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同比增加29天。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考核的50个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6%。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保持为优良;渭河干流水质保持Ⅳ类,延河、无定河水质同比改善;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我省土壤环境风险将得到基本管控,解决一批影响耕地土壤安全的涉重金属企业突出污染问题。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力争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1%、9.9%;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6.97%、7.4%。同时,加强环境安全保障,使全省突出环境污染事件同比继续下降,所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