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文艺创作活力,推出更多有筋骨、有特色、有温度、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延安市文化艺术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面向社会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公开征集文艺创作项目。延安市文化艺术发展资金领导小组将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入选的优秀文艺项目将作为2018年度全市文艺精品项目予以重点扶持。现就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4月10日二、作品主题
文艺作品必须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年、鲁艺创立80年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斗拼搏、迈步奔小康的精神风貌,反映延安独特的地方文化和风土人情等。
三、征集类别
1.舞台艺术类,主要指戏剧、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大中型音乐舞蹈作品、曲艺等;
2.影视类,主要指广播、电影、电视剧(含专题片、动漫、微电影等);
3.图书类,主要指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艺评论、剧本等。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切合上述规定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
2.申报项目必须附有详细的策划方案,并能在2018年内组织实施的。
3.申报者须真实、完整地填写《2018年度延安市文艺精品项目征集表》(请登录yaswyb@163.com邮箱下载电子版,邮箱密码:2166302),经所在区县党委宣传部审签后,将项目征集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艺办(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3号楼302办公室)。
联系人:李海军
电话:0911-2166302
延安市文化艺术发展资金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