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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启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本报讯(记者 李鹏)日前,记者从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信用延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信用延安建设,从2018年3月起,我市在发改委系统、商务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启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涵盖了企业多维度的信用信息,是企业在信用经济时代的“经济身份证”。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择优认定有资格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工作,并将信用服务机构认定的信息经“信用中国(陕西延安)”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对守法诚信行为的褒扬,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行政管理秩序。
  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动态监管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将促进企业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或项目准入时受到信用监督管理,使企业自觉形成诚信经营理念,以诚信求发展,以诚信促转型,为信用延安建设注入新动力,对于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