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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的力量浸润人心
——我市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班姣 通讯员 孙金虎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大胆探索、狠抓落实,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新的提升。
   普法宣传再创佳绩
  1月11日,由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出品的普法电视剧《司法所的故事》举办了首映礼。精彩的剧情,精湛的演出,让现场观众为之动容。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市首部以司法行政工作为题材的普法电视剧。此剧拍摄及后期制作长达一年,故事背景着力凸显延安本地特色,故事情节贴合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工作实际,整部作品集中展示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据了解,2017年,我市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承办了全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暨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现场观摩会,为全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黄龙县建成了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9月份以来,共接待全省学习考察51批次600余人;在全市推行了农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两个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普法“有人干”“怎么干”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发放“三张卡”379774张,明确村(社区)法治副主任1339名,确定“法律明白人”62005人,确定法律顾问613人;开展了第二届高校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在全省第八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总决赛中夺得第3名的好成绩;开展了法治县区和标准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向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普法办申报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原中共黄龙县委书记任高飞在全省首届“海普睿诚杯十大普法模范”评选中荣获“全省十大普法模范”殊荣。全市13个县区实现了今日头条、一点咨询、法治微博全覆盖。
  法律服务创新发展
  因交通肇事,无力支付医药费,家属竟将伤者抬置县委大门口,并围堵县委。2017年8月8日,这一幕发生在甘泉县县委大门口,围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一个多小时,严重干扰了县委的正常工作秩序。
  2017年8月1日,寇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甘泉县下寺湾街道与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经诊断,王某为腰椎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费4万元左右。后因寇某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王某手术费,在数次协商无果后,伤者的家人做出了围堵县委大门这一不理智行为,因为当事人行为的鲁莽,法律意识淡薄,受到法律严肃惩处。事件发生后,市司法局指派专职律师对王某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市司法局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即为全市1608个村和143个城市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法制观念。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面分别达到90%和100%,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人民调解扎实推进
  2016年4月25日上午,两名男子来到延安市宝塔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称他们之间有债务纠纷,申请调委会调解。
  4月26日,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室,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一方面安抚债权人闫某的情绪,对其急于要回欠款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要求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债务人郝某追债。另一方面,调解人员向郝某说明如果其拒不还款,被债权人诉至法院,不仅要还清欠款、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损害亲情友情,影响自身信誉。在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郝某于2016年4月27日一次还清欠款15万元。在调解人员的建议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于2016年4月27日到区法院对达成的人民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由于债务人郝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闫某于2016年4月28日到区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制度,让人们调解走进诉前、诉中、裁决前的整个诉讼过程。同时,在市县两级成立调解协会,县区一级成立调解委员会,为全市的调解工作“找到了娘家”,全面形成县、乡、村调解网络。
  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董维华告诉记者:实际生活中类似闫某和郝某这样的拖欠债务事件并不罕见,很多债务人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原因,拖欠债权人的债务不偿还,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这类纠纷,省时、省力、节省司法资源并且灵活、高效,为老百姓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机制。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
  2015年5月30日,宝塔区枣园司法所的社区服刑人员王小明(化名)开车路过枣园裴庄西河时,发现有孩子落入水中,王小明不顾个人危险,跳入水中救起孩子并将其送到附近的卫生院,确保孩子生命安全。王小明英勇救人行为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随即,宝塔区司法局发起了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向王小明学习的活动。
  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按照“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的“五化一保障”工作要求,安置帮教工作始终贯彻“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的方针,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在县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工作方案》,延长县率先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依法对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13个县区均在看守所或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零距离”警示教育。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排查管控。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800人,累计解除4491人,在册1309人,累计再犯罪3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052℅,远远低于全国的0.2℅的平均水平。
   法律援助惠民暖心
  2017年,陕西省镇安县人王忠(化名)在黄龙县龙延煤矿打工时发生意外,左臂折断、右臂肢体能力下降、大腿粉碎性骨折,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送医院进行全力抢救,花了大笔费用,该费用均由龙延煤矿垫付。出院后,王忠就工伤赔偿事宜想与龙延煤矿法人刘强(化名)进行协商,可是一直没有见到龙延煤矿法人本人,其他负责人也推脱不见,事情一再搁浅。由于自己丧失劳动能力,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妻子提出离婚,面对妻离子散的人生最难处,无奈之下王忠向黄龙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向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王忠工伤赔偿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当天,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受理此起工伤赔偿案件,随即指派陕西绿源律师事务所王虎律师担任仲裁人的代理人。
  王虎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多次找到法人刘强进行沟通协商,并为其提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仲裁人表示愿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2017年,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86件,挽回或避免受援人经济损失1.1亿元。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霄告诉记者,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将围绕“一个目标”(法治延安建设)、狠抓“两个关键”(司法行政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三化方向”(普法高效化、服务精准化、执法规范化)、突出“四个重点”(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完善中国法网、推动精准法律扶贫)、提升“六大行动”(学习贯彻十九大、法治延安推进、法律服务惠民、人民调解和谐、特殊人群帮扶、队伍建设强基)为工作思路,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力争使2018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