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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架梁”,为制度治党 持续推进提供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就综述
  新华社记者
  有的干部房产情况报告不全,有的干部未报告持有股票情况,有的干部未报告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均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自中办、国办今年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来,截至7月底,浙江省共重点抽查核实各类对象925人,因不如实报告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37人,诫勉11人。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持续推进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改革文件出台,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实,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化试点,制定实施了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举措,形成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齐头并进、互相支撑的良好态势,为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聚焦主业主干,“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集中力量完成具有牵引性、关键性的改革任务,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改革。
  ——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在补空白、立新规。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实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修订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标准、严格程序要求,为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提供制度遵循;修订实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健全党委(党组)运行机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树导向、强监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组织领导把关贯穿干部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以修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牵引,构建精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效破解选人用人“四唯”问题;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改进政绩考核机制,有效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修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有效发挥补钙壮骨、固根守本作用;改进完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平级择优选派干部援藏援疆援青,开展中央单位干部定点扶贫挂职,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改进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组织开展中央单位和省区市中青年干部双向交流,进一步优化干部成长路径;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与管理,切实提高人选素质;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坚持抓早抓小,突出长管长严,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干部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重在强基础、补弱项。出台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领域党的建设制度,薄弱环节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持续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2014年以来,全国先后有70.8万名党组织书记参加、375.1万名党员群众代表参与,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责任有力落实。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在增优势、添活力。制定实施《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改革系统集成能力;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化、市场化水平;加强外国人才引进和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完善引才荐才机制;推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完善实施办法,提升重大人才工程实施质量和效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突出问题导向,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次第破解
  改革就要对着痛点难点去。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聚焦找准症结、开好药方、提实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