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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扶贫干部和“脱贫之星”的决定
(2018年3月25日)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延长县交口镇南河村第一书记荆晓云等108名同志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扶贫干部”,各颁发荣誉证书1个;授予宝塔区青化砭镇石绵羊沟村马建利等100名群众为“2017年度‘脱贫之星’”,各颁发荣誉证书1个。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的拼搏劲头,争取更大的工作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精心组织,精准施策,合力攻坚,为确保2018年全市实现高质量整体脱贫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