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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重大意义(上)
  “法轮功”的邪教性质是由其自身行为特征所决定的,中国政府依法治理邪教问题,对于“法轮功”邪教组织依法予以取缔,有着事实与法律的确凿根据。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依法取缔有着重大的意义,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安定的政治局面,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而且有力地保障了人权,捍卫了科学,同时,也为世界提供了依法治理邪教问题的宝贵经验。在对待邪教问题上,中国不但不像某些国家持双重标准,顺昌逆亡,而且措施更加有力,治理更加有效。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轮功”邪教组织从思想与行动两方面对抗法律,这已是不容置疑的铁定事实。就思想方面言之,“法轮功”邪教组织炮制的歪理邪说中,将“法轮大法”视为“宇宙大法”,将国家法律视为“人间小法”,这就为尔后对抗国家法律埋下了伏线。如果中国政府不依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予以惩处,双方倘能和平共处,处于共生状态;如果“法轮功”邪教组织因其违法犯罪行为遭到中国政府依法惩处,则“法轮功”邪教组织则必然会以所谓“法轮大法”对抗国家法律。“法轮功”邪教组织早已在平时歪理邪说的灌输中,向其信徒灌输了“人间小法”受“宇宙大法”节制,“人间小法”不敌“宇宙大法”的错误观念,因此,一旦中国政府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则必然遭到该邪教的强烈对抗,歪理邪说早已为之奠定了理论基础。就行动方面言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数量之多,罄竹难书,不可胜计。如果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听之任之,无疑会使国家法律颜面扫地,毫无尊严与权威可言,这对于正步入法治轨道的中国,是一个重大的必须严肃对待的新的挑战。面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新的重大挑战,中国政府毫无畏惧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坚持依法治理邪教问题,坚决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既然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一旦邪教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严格依法惩处,这是国家内政,任何别的国家,没有资格说三道四,否则,难免涉嫌干涉别国内政。有力地维护了安定的政治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长足发展,这一辉煌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有着安定的政治局面,从而为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氛围。然而“法轮功”邪教组织却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破坏这一安定的政治局面,不断煽动和组织其信徒,对揭露其违法犯罪行径和其邪教真面目的新闻媒体大肆围攻,同时聚众对各级政府施压。最典型的一例是“4·25”事件,“法轮功”邪教组织暗中组织万余名信徒骤然间聚集在北京中南海周围,向中央政府施压,产生的影响极其恶劣。“法轮功”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改革开放以来安定的政治局面,对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这种严峻的形势面前,中国政府不能再做无原则的退让,必须高扬法律的达摩克利斯剑,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铲除这一严重破坏中国安定的政治局面、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社会毒瘤。并且,要通过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依法惩处,张扬中国政府依法治理邪教问题的决心与信心,以儆其他邪教效尤,更好地维护中国安定的政治局面。任何一个国家如果碰到同样的邪教问题,也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任由所为。对于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域外国家如果不是不了解情况,就可能是别有用心。对于不了解情况,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别有用心,那就另当别论了。(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大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