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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更明确 思路更清晰
劳山林业局率先在全省实行林长制
  本报讯(记者 谢丹丹 通讯员 王军义)近日,劳山林业局率先在全省国有林中推行四级林长制,要求各级林长对造林绿化、资源管护和防火防灾等负总责。
  劳山林业局是黄土高原中部的重要林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辖林区248.99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14.4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3.7%。境内交通便利,动植物等资源丰富,油气路电项目较多,面临着提高森林总体质量和资源管护压力大等难题。为此,该局今年2月份开始进一步深化管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截至3月底,已全面建成“局机关、林场、管护站、护林员”四级林长负责制,重新划定责任区、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担子。通过“分级负责、分片管护、急情会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新机制,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劳山四级林长制实行局长为一级林长(主管副局长为一级副林长)、各林场场长为二级林长(主管副场长为二级副林长)、管护站站长和稽查队长为三级林长、各林场护林人员和稽查队员为四级林长,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局场联动、全局上下群治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据悉,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局各林场全面落实管护站、护林人员“林长制”和巡查责任体系,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今春以来,该局辖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森林资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