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慧子)日前,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宝塔区检察院检察机关权力清单(试行)》,明晰了检察官职权,明确了检察官履行的职责。
《宝塔区检察院检察机关权力清单(试行)》,明晰了各类检察人员的职责权限,对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检察辅助人员规定了相应的职责与要求。这是全市第一个落实权力清单的检察院,也是全市第一个制定本院权力清单的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居于核心地位,检察官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为公正高效的运行机制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宝塔区检察院检察机关权力清单(试行)》从4月份开始执行,该院党组要求检察官要认真学习、落实权力清单,各分管领导要对照各自的权力清单深入领会,结合实际,为检察官答疑解惑,各部门要互相衔接,在运行中有所变化,要及时协调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