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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车顶放玩偶,车后贴广告,不允许!
前期只纠违不处罚
    ●驾驶员自行拆下车顶“蜘蛛侠”
    ●驾驶员撕去后挡风玻璃广告
  本报讯(记者 郑鹏)在车顶放置“蜘蛛侠”“蝙蝠侠”“粉红豹”等玩偶,在后挡风玻璃上贴各种车贴、广告等行为看似显现了车主个性,达到了宣传目的,殊不知这些行为却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连日来,在我市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中,专门对此展开了整治,但在整治前期,对于这种行为,交警只纠违,不处罚。
  4月19日,记者跟随交警一大队交警进行检查。在南门坡天桥下,一辆车顶放置有“蜘蛛侠”玩偶的白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交警随即将其拦了下来。交警告诉驾驶员,车顶放置的玩偶容易掉落并且有可能诱发交通事故,违反了交通法规,请及时将玩偶卸下。听了交警的劝导,驾驶员非常配合地卸下了玩偶,并表示今后不再给车上安装此类东西。不一会儿,又有一辆后挡风玻璃被广告完全遮盖的车辆开了过来,交警将其拦下后告诉驾驶员,车后挡风玻璃张贴广告遮挡视线,违反了交通法规。在交警的监督下,驾驶员立即将广告撕去。
  采访中,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曙光告诉记者,车顶放置玩偶、后挡风玻璃张贴广告和车贴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他们开展了专项整治。在整治前期,他们设置了缓冲期,缓冲期内,交警只会责令车主拆除玩偶和撕掉广告、车贴,不会进行处罚,缓冲期一过,除了责令拆除外,车主还将面临记2分和罚200元的处罚。希望广大车主能够自觉拆除玩偶,清理车贴广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