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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推进农村平安建设
创建“零发案”村(小区)
  本报讯(通讯员 王博玮)近日,记者从黄龙县政法委(公安部门)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零发案”村(小区)。
  据了解,“零发案”村(小区)创建工作是黄龙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这一工作,县上出台了《黄龙县公安局关于创建“零发案”村(小区)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规定,“零发案”村(小区)主要有5条认定标准:一是所辖区域没有发生各类刑事案件,辖区人员没有参与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二是所辖区域没有发生各类治安案件,辖区人员没有参与各类治安违法行为;三是所辖区域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辖区人员没有涉及醉驾、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对辖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形式多样,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强,没有通信诈骗、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的参与者和受害者;五是有专门、独立、规范的警务工作场所,“一标三实”工作管理规范,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涉恐人员、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没有漏管失控的。
  此外,为推进“零发案”村(小区)创建工作,该县还配套了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