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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贫困退出指标
  新华社西安5月7日电(记者 张骏贺 郭强)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通知,对全省贫困退出中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指标的认定机制进行完善规范。
  通知要求,贫困户退出“有安全住房”标准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列入贫困退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入住标准;贫困县退出安全住房标准须全县有安全住房的农户需达到97%。
  在医疗保障方面,贫困户退出标准为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贫困村退出标准为有标准化卫生室,贫困县退出标准则是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达到100%。
  此外,通知还要求贫困户退出“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标准需满足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家庭贫困不能入学或辍学(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