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安排部署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工作,不断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的10个方面措施包括:一是开展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阶段性总结评估,全面对比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前后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区)给予奖励,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市、县(区)扣减补助资金;二是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四是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实现公立医院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五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工作,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六是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实现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改革;七是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完善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行药品耗材分类采购,鼓励跨区域和医疗机构联合采购;八是全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适应我省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九是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作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十是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市、县(区)的改革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