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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益诉讼 保护群众利益
  本报讯(通讯员 刘杨阳 王沛)近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对县内瓦子街镇小寺庄行政村圪崂村某村民退耕还林遭到破坏,黄龙县林业局及镇政府未依法履职案相继立案。经过对现场勘查及相关调查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分别向黄龙县林业局、瓦子街镇政府发出了要求其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
  据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保护生态及社会公益的神圣使命,做实做细公益诉讼工作。为了将该案件做实、做细,确保退耕还林成果不再被破坏,5月上旬,该院主管民事行政检察的副检察长还会同黄龙县林业局、退耕办相关人员前往瓦子街镇政府组织召开了案件座谈会。座谈中,与会人员就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一致认为目前第一轮退耕还林的林木已成材,一些农民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但又对退耕还林政策了解得不多,或者有些农民觉得办手续麻烦,就自行对退耕还林的树木进行滥伐,甚至是整体砍伐。因此,县林业局、镇政府对退耕还林的政策在宣传上存在不到位,对退耕还林成果的保护上存在缺位。同时,大家还对今后退耕还林工作方向进行了研究,一方面要依法履行保护退耕还林职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退耕还林破坏法律如何惩处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此案,会议决定,黄龙县林业局会同镇政府设计修复方案,组织村民对已经遭受毁坏的退耕还林地依法修复、补植树木、还原生态。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届时将对黄龙县林业局、瓦子街镇政府的履职情况及退耕还林的修复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