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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不可取
志丹发还农民工工资50多万元
  本报讯 为有力震慑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5月30日,志丹县公安局举行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还仪式。28名农民工现场领取到512443元。
  发还仪式上,志丹县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了志丹县今年以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3起典型案例。
  2017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志丹县河滨路经营的某火锅城拖欠12名员工劳动工资80133元。案发后,郭某某不知去向。2017年12月30日志丹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此案移交志丹县公安局办理。通过民警连日摸排调查,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大队追逃民警连夜赶赴靖边县,于2018年1月12日将郭某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拖欠员工李某慧、李某娃等12名员工工资80133元。
  2015年杨某飞经营志丹县某食府和某烧烤火锅以来,拖欠80余名员工工资达数十万元。案发后,杨某飞不知去向,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专案组民警于2018年1月30日连夜赶赴河南省新郑市,将杨某飞抓获归案。目前,杨某飞已被志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4至2016年以来,陕西省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马某堂承包费,马某堂又拖欠刘某国、马某等16人农民工劳动工资43万多元。该劳务公司拒绝整改,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领取到工资后,农民工向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赠送了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