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于6月7日—8日进行。为了保证我市高考工作正常进行,现就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考试期间考点周围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鸣笛。
二、考试期间考点和考生住宿周围的建筑工地,禁止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三、严禁个体商贩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沿街叫卖;严禁贩卖考试作弊资料和器材的违法行为。
四、有考生住宿的宾馆、饭店、食堂要严格食品卫生防疫消毒,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五、考生和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严禁考生将手表、有封套的橡皮带入考场。
六、电力和城管部门要确保考试期间正常供电、供水。
七、所有考点实行电子屏蔽,考试期间考点周围可能出现通讯信号不畅现象,敬请社会各界配合、谅解。
八、禁止考生家长在考点周围聚集、逗留、大声喧哗,以免影响考试秩序。
九、倡导公交车辆、出租车在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免费送考。
十、各考区在严格执行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前提下,做好考生的人文关怀工作,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延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