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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也需有正确“姿势”
  卢科伊
  老人倒了扶不扶,扶了反被讹怎么办?今后想要见义勇为者大可不必有此顾虑了,陕西拟立法规定: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见义勇为人员不承担民事责任。(据《华商报》)
  在公共场所突发急病却无人敢救,这样的现象近年来屡现。如何打破这种集体的沉默,成为当下社会各界聚焦的话题。陕西拟立法规定,见义勇为致受助人损害不担民事责任,实际上是一种“好人法”,以此化解“好人难做”的道德困境,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早在2017年初,《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部《条例》被称为“好人法”,明确了紧急救护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者,不承担法律责任,以此鼓励普通民众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曾经,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伤者命悬一线,救还是不救的情况,让好心人一度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当然,不少人都毫不犹豫选择出手相助。事实上,面对老人倒地,救不救不仅是一道道德选择题,更是一道技术选择题。急诊科医生说,“遇见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在道德层面不好评价。但从医学角度来说,不建议市民盲目去扶。”可见,与其在道德上纠结“救不救”,不如用技术指导“怎么救”。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亿。按通常30%的发生率估算,每年有4000多万老人至少发生1次跌倒。见危不救,可能导致老人伤残或死亡;救助不当,也可能帮了倒忙,加重老人病情伤情,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为此,2011年9月6日,原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明确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可见,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的过程中,普及医疗技能很重要,因为普通人在救援机构来不及赶到时,如果能懂得一些必备技能,就能及时施救,不至于错过黄金救援时间,也避免了救助不当产生反效果或导致医疗纠纷的可能。
  愿不愿意向跌倒的路人伸出援手,是道德问题;知不知道怎样向跌倒的路人正确施救,则是技术问题。为了保障路人的生命和健康,二者都需要作出正确的选择。
  因此,见义勇为免责,“好人法”还需“好技术”支撑,两者不可偏废,以此规避好心办坏事。首先,有关部门应在“好人法”基础上,研究完善相关法律,让救人者在司法纠纷中承担“零风险”,让讹诈者付出违法成本;同时,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诚信精神和助人美德,激励见义勇为。特别是有关部门应针对公众制订更加通俗的科普读本,大力宣传正确的预防与救护措施,使人们在遇到老人跌倒时,既能勇于伸出援手,又能科学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老人跌倒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