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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络谣言就该零容忍
  静文
  6月19日,四川雅安市石棉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当地微信公众号“大渡河网”负责人余某华,因发布虚假信息被依法治安拘留10日。(6月19日中国新闻网)
  自媒体作为网络新兴业态,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个别自媒体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置道德和法律于不顾,肆意编造、公然传播虚假信息,对公众产生误导,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这类自媒体人的违法行为,理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予以惩处。这不仅是净化网络空间的需要,也是自媒体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公众关注自媒体本是为了及时获取资讯,但虚假信息的发布扰乱了公众的认知,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被这些自媒体煽动情绪,导致作出错误判断;有人甚至有过激言行,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同时,虚假信息也是对自媒体公信力的极大损伤,在经历了数不清的“辟谣”“反转”之后,有些公众可能难以再对自媒体产生信任,甚至产生抗拒,这对于自媒体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自媒体人试图靠编造和传播耸人听闻、虚假不实的信息来吸引眼球,这样的效果只是短期的,一旦公众得知真相必然会产生厌恶和唾弃,违法违规的自媒体人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自媒体的影响力越大,对网络谣言的放大效应就会越强,自媒体人应该认清自己负有的社会责任,不能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和放大器。莫因眼前小利而失了大节,否则,对于自身发展而言无异于“杀鸡取卵”。
  当前,相关部门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对自媒体人已经产生了强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自媒体不是生产网络谣言的机器,促进自媒体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来源:上海静安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