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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退耕还林专题讲座暨《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草案)》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 王静)7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退耕还林专题讲座暨《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草案)》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兴顺、阚延军、白小平出席会议,市委党校、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林业局、退耕办、森林公安局、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培训学院、学习书院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市退耕办副主任白志刚介绍了全市退耕还林20年成果及相关情况,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向林介绍了《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我市市情实际,对《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对《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提出了相关意见,认为《条例》应该具有前瞻性和地方性,要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机构,一些表述要明确体现在《条例》内,真正让《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草案)》起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姚靖江指出,与会人员结合市情实际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起草组要认真整理汇总、充分吸纳借鉴。起草《条例》要形成共识,理清思路,要方方面面进行论证,让《条例》真正起到保护作用。
  姚靖江强调,进一步做好《条例》起草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惩戒并举,既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惩罚,又要注重正面激励、引导。要主体明确,权责性强,执法有据有理,确保法律依据充分,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衔接。要突出特色,务实管用,既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又要着眼长远,突出前瞻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