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员和高校专家就《陕西省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大家所关心的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了解读。
《方案》对登记效率、服务质量、窗口建设、平台接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在企业提交登记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登记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兰海介绍,企业涉及的登记类型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领证”六个环节。一般登记若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权籍调查和公告等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如果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是否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丽珍说,不动产登记的目的主要是公示物权,也就是说通过登记的方式将不动产上面物权的类型、归属以及物权变动的情况予以公示。
“房产买卖合同签订了之后,如果没有去办理房产的转移登记,从法律上来讲,买受人还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杨丽珍说,我国的物权法,合同的效力和物权登记的效力是区分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时另有约定外,尽管合同是有效的,但不动产权是不会发生变更的。若想让不动产权发生变更,就必须去办理登记。因此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如果个人或者企业要想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为了防止一房二卖,还是需要办理物权登记。(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