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
近日,各大媒体纷纷展开有关诚信建设的系列报道。诚信,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和弘扬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衡量一个人思想品行的重要道德指标,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如果缺少了诚信,那么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将受到无法估量的影响。
诚信缺失谁之过?笔者以为,原因是多方面导致的。既不可完全归罪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能完全归咎于道德建设的滞后;既不能完全归责于客观环境,也不能完全归因于主观因素。社会的发展是运动的、变化的,我们所要追求实现的始终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诚信建设亦是如此。
为了加强诚信建设,全社会对惩戒失信行为可谓是频出高招,实名制、信用“红黑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惩戒备忘录……从制度到实践,层层围堵、环环相扣,“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已逐步呈现,人们对诚信中国有了更多的预期和更强的信心。
建设诚信中国,惩戒失信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奖励守信。一方面要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另一方面要让守信者获得好处。我们都在教育和倡导人们要诚实守信,这种教育和倡导不能是空的,而是要有收益、得实惠。做好事得奖励、做好人有好报,这也是我们应当予以倡导的价值理念。
我们不可能希冀通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就能让所有人都做到诚实守信,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难的工程。但我们能够做到的是,通过一轮又一轮不同阶段的努力,把某些领域内缺失的诚信一点点补回,使人们的诚信意识一点点增强,使诚信人群一点点壮大,使诚信行为一点点增多,使诚信环境一点点改善。没有半路歇脚,没有半途而废,就在这一点一滴的坚持不懈中,不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使诚信日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日用而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