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正确把握创建森林城市的方向,避免在森林城市建设中出现奢侈化、媚外化、景观化等问题,切实把好事干好。
《通知》要求,各地在创建森林城市中,要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指导思想,避免出现创建森林城市奢侈化。严禁在绿化过程中对自然地形进行大刀阔斧地挖、填、搬以及种了砍、砍了种等树种升级行为。《通知》指出,森林城市的本质是通过营造城市森林,形成一个近自然系统,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实现城市宜居。各地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美观实用并重。在森林城市创建中严禁本末倒置,盲目引进外来树种、名贵树种。在城市改造中,各地要减少砍树毁绿,注重保护老树大树,防止生态效益降低。
《通知》指出,创建森林城市是结果,更是过程,是育树,更是育人。各地在创森过程中,要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公众生态意识,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繁荣生态文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