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30座的客车拉73人,涉嫌危险驾驶罪
市安委办对“5·1”严重超员违法事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涉事司机和车辆所有人被刑拘,9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本报讯(通讯员 白小龙)日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5·1”严重超员违法事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车辆驾驶员贺延忠、车辆所有人(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梁保央被刑事拘留,9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今年5月1日7时30分,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陕J60282县内客运班车,由驾驶员贺延忠驾驶在延长县雷赤村出发,前往宜川县城(该车实际营运审批线路为:宜川县云岩镇石家庄村—宜川县城,途经良子申。石家庄村和雷赤村相邻,距离5.8公里),沿途多次上客,客车最终于当日9时15分行驶至宜川县秋林镇赤塬路段被宜川交警大队交里中队查获。经现场核实,该车核载30人、实载73人,超员143%。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攻坚行动”,切实加大对客车超员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宜川县公安交管部门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贺延忠、梁保央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宜川县交通运输部门收回了违法车辆路牌、营运证,责令该车辆停业整顿30天;吊销了车辆驾驶员贺延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暂停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重新许可及新增运力6个月,并将该公司上报省安委办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解聘了贺延忠和乘务员樊淑梅。宜川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被行政处罚2.5万元;延运集团宜川汽车站被行政处罚1万元;县交通局副局长冯顺学、县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张宏杰、客货股股长张云锁、驻站办成员包延龙给予诫勉谈话处分,驻站办主任马浪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被约谈,县交通局、县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就此事件作出书面检查。
  另外,延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延运集团宜川汽车站站长胡所康诫勉谈话,罚款1000元;给予宜川分公司副经理雷军阳诫勉谈话,罚款500元;给予宜川汽车站副站长郝晓红诫勉谈话;给予宜川汽车站调度员迟亮亮待岗一个月,罚款500元,待岗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通报称,这起事件发生在全省“三项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期间,虽未酿成事故,但暴露出一些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通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夯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